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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子同室策略

親子同室實施方案

為配合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提倡「母嬰親善醫院」,營造政策中母乳哺餵親善環境,推動親子同室照護方式,制定親子同室實施方案。
一、目的:增進產婦照護嬰兒之能力。 促進親子關係。 提昇母乳哺餵之比率。

二、實施對象:母親無產後合併症,嬰兒可至母親床旁餵食,嬰兒無先天性畸形者。 ,經婦產科、小兒科醫師同意,產婦願意接受親子同室照護者。

三、感控措施:

  1. 親子同室病房均備有洗手設備,接觸新生兒之所有人員均先洗手。
  2. 為了寶寶安全與健康,親子同室病房限制訪客(建議以2人為限)
  3. 呼吸道感染﹑發燒﹑傳染病及皮膚病等限制訪視。
  4. 母親如有上呼吸道感染情形一律帶口罩及勤洗手再接觸嬰兒。
  5. 婦產科病房之親子同室病房,不與他科病人並用。
  6. 母親或嬰兒如有突發不明原因之感染即暫停親子同室。
  7. 護理人員執行一般護理活動時,先護理親子同室之個案,再護理其他個案。
  8. 接受母嬰同室照護者,請告知親友,若患有傳染性疾病者(如感冒或肺結核等)勿至醫院探視,以免傳染給嬰兒。

四、安全措施:

  1. 為了寶寶安全,親子同室之嬰兒接送,以手圈確認辨識,嬰兒推回嬰兒室交給戴識別證之護理人員,不將寶寶交給不認識的人。
  2. 病房拒絕推銷人員進入病房,如有推銷人員騷擾,請通知護理人員。
  3. 第一次實施親子同室個案,由嬰兒室同仁教導母親與家屬,嬰兒常見問題處理,如嗆奶﹑溢奶﹑發酣。
  4. 母親或家屬視線範圍勿離開寶寶,寶寶需隨時有人陪伴,避免將寶寶單獨留在病房內,如暫無代理人須離開病房時,請通知護理人員。
  5. 病房前均設有滅火器或安全門,及緊急疏散路線圖。
  6. 病房設有監視器錄影系統監控進出之人員。
  7. 嬰兒睡在自己的小床,有自己的被子。
  8. 當嬰兒有特殊情形時,如嗆奶、突然的嘔吐、 膚色改變(唇色成紫色或膚色蒼白等)或持續哭鬧等,立刻按紅燈通知護理人員處理。

五、護理人員處理嬰兒突發狀況:

  1. 嬰兒發生狀況時(如嗆奶、呼吸停止或膚色改變等),護理人員除立即維持新生兒呼吸道通暢外(監測新生兒生命徵象、給予氧氣、清除口鼻分泌物、保暖及將急救車推至病人單位),應立即通知小兒科醫師至病室處理。
  2. 當判定需呼叫小兒科醫師時,直接呼叫999小組。
  3. 準備之醫療儀器:中央系統氧氣及抽吸器、呼吸及心跳監視器、血氧濃度監視器及烤燈。
溫馨親子同室溫馨親子同室
同室不同床同室不同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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