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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衛生室

組織架構

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二條之一規定,本室直接隸屬院本部之一級管理單位,設置業安全衛生室主任兼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1員、職業衛生管理師1員、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1員、勞工健康服務醫師1員、勞工健康服務護理師1員,共計5員。

本院設立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對擬訂之安全衛生政策提出建議,並審議、協調及建議安全衛生相關事項。委員會每3個月召開會議乙次,由主任委員擔任主席,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工作職掌

  • 職業安全衛生室主任兼任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協助院長對安全衛生業務之擬訂、規劃、督導及推動安全衛生管理事項,並指導有關部門實施。
  •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師、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
    負責辦理各項安全衛生管理事項,並指導有關人員實施
  • 勞工健康服務醫師
    綜理本院員工之健康服務事務,規劃與推動勞工健康服務之政策及計畫。
  • 勞工健康服務護理師
    辦理本院員工健康管理、職業病預防及健康促進等勞工健康保護事項。

工作職掌

  • 職業安全衛生室主任兼任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協助院長對安全衛生業務之擬訂、規劃、督導及推動安全衛生管理事項,並指導有關部門實施。
  •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師、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
    負責辦理各項安全衛生管理事項,並指導有關人員實施
  • 勞工健康服務醫師
    綜理本院員工之健康服務事務,規劃與推動勞工健康服務之政策及計畫。
  • 勞工健康服務護理師
    辦理本院員工健康管理、職業病預防及健康促進等勞工健康保護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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