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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乳保存與回溫

母乳保存與回溫

母乳保存
一、母乳正確儲存與使用原則

  1. 使用清潔的奶瓶或母奶袋收集。
  2. 每一個容器不要放太多的奶水,以免吃不完丟掉而可惜,且避免在奶水冰凍過程中脹破容器。
  3. 在容器外貼上擠奶的日期和時間。
  4. 擠奶過程中注意容器的清潔,不要碰到容器的內側,如果是送到醫院給生病或早產兒的寶寶更需注意。

二、 儲存方式

  1. 剛擠出來的母奶應先放置於冷藏室中冷卻後,再放入冷凍室
  2. 擠出後隨即冷藏的母奶,在10小時內可轉存冷凍庫。
  3. 下班返家路程中,儘量以保冷器材運送母乳。
  4. 冷藏的母乳儘量置於冰箱內側,避免置於冰箱門附近,以免溫度不穩定影響母奶品質。
  5. 不可將擠出的溫母奶與冷凍母奶直接混合;若要混合時,應先將溫母奶放置冷藏中,待溫度降低後,再與冷凍奶混合。
  6. 已解凍母奶不可再次冷凍。

三、母乳保存期限

  1. 室溫25℃以下:可存放8小時(成熟乳)、可存放12-24小時(初乳)。
  2. 0-4℃冷藏室:可存放3天。
  3. 單門的冰箱冷凍層:可存放14天。
  4. 維持攝氏零下4℃以下之雙門獨立冷凍層:可存放3-4個月。
  5. 零下20℃之獨立冷凍櫃:可存放6個月。
  6. 解凍未加熱
    ‧ 置於室溫下:可存放4小時
    ‧ 置於冷藏室:可存放24小時
    ‧ 注意不可再冰凍。
  7. 已加熱之冷凍奶
    ‧ 置於冷藏室:可存放4小時
    ‧ 注意不可再冰凍。

回溫
採隔水加熱方式處理, 將冷凍母乳直立放在有溫水的容器、或流動的溫水中(水溫不要超過55℃以免破壞酵素或抗感染因子),解凍至溫度不超過室溫或不冰即可;使用前輕微的搖晃,使脂肪混合均勻。解凍後的母奶儘量即時飲用,不可直接於瓦斯爐或以微波爐加熱。

瀏覽人次:25,032更新日期:112-04-10回前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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