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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項證明申請

證明文件申請

申辦項目 申辦需附文件 工作流程 辦理時間 需繳費用
中文診斷證明 1.本人親自辦理:攜帶健保IC卡或身份證
2.委託他人辦理:雙方健保IC卡或身份證、委託書
門診掛號→醫師開具證明→ 批價繳費→門診櫃檯用印→核發 當日 軍人:門急診及出院前二份免費、第三份起每份100元
軍眷:免費一份,第二份起每份100元
民眾:每份100元
中文出生證明書 父、母親身份證 本院婦產科申請收件→門診櫃檯用印→核發 當日 首次2份以內免費,加一份100元
中文死亡證明書 亡者及直系親屬申請人身份證;如亡者身分證已繳回,可以戶籍謄本(可使用數位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或除戶證明申請。 出院時由醫師開具證明→門診櫃檯用印→核發 當日 首次3份以內免費,每加一份100元
大陸人士來台探病
診斷證明
健保 IC 卡
須本人親自蒞院辦理
門診掛號→醫師開具證明→批價繳費→門診櫃檯用印→核發 當日 每份150元
公、勞、農保險殘廢診斷證明書 健保 IC 卡、攜帶公、勞、農保傷病、殘廢證明書空白單張
須本人親自蒞院辦理
門診掛號→醫師開具證明→批價繳費→門診櫃檯用印→寄件(核發) 當日 每份250元
申請外籍監護工專用診斷證明書 健保 IC 卡、被看護者及申請人身份證正本、被看護者最近三個月內照片二吋一張 ( 傳遞三聯單、巴氏量表表格均由本院統一提供 ) 須申請人與病人親自蒞院辦理 門診掛號→醫師開具證明→批價繳費→門診櫃檯用印→核發 當日 每份500元
甲種診斷證明書 健保 IC 卡
須本人親自蒞院辦理
門診掛號→醫師開具證明→批價繳費→門診櫃檯用印→核發 當日 每份2500元
全民健康保險重大
傷病診斷證明書
身份證、健保 IC 卡
須本人親自蒞院辦理
門診掛號→醫師開具證明→批價繳費→門診櫃檯用印→核發 當日 每份100元
英文診斷證明書 健保 IC 卡、英文姓名需與護照相同
須本人親自蒞院辦理
門診掛號→醫師開具證明→門診窗口用印→相關部門簽章用印→ 核發 三天 每份200元
英文出生證明書 中文出生證明,夫妻雙方及子女身分證正本,護照(或英文戶籍謄本) 門診櫃檯窗口申請單收件→各相關部門簽章用印→核發 三天 每份200元
聽力障礙復健輔助器需求評估表 健保 IC 卡、攜帶 聽力障礙復健輔助器需求評估表單張
須本人親自蒞院辦理
門診掛號→醫師開具證明→批價繳費→門診櫃檯用印→核發 當日 每份 100 元


醫療服務

當日病歷室每張20元,第11張起每張5元

申辦項目 檢附文件 工作流程 辦理時間 受理單位 需繳費用
軍人除役表 1. 公函
2. 連隊建議表
3. 因病退伍除役證明書乙式3份
單位公函→醫師檢定→開醫評會 →用印核發 十五日 醫勤組 免費
軍人殘障鑑定表 1. 公函
2. 撫恤保險申請表
3. 殘障相關證明文件
公函→國防部後備司令部留守業務處→本院→醫師檢定→醫評會→用印核發
病歷影本 1.本人親自辦理:攜帶健保IC卡或身份證
2.委託他人辦理:雙方健保IC卡或身份證、委託書
1.若當日併同看診:掛號→看診並向醫師提出申請病歷需求→繳費→病歷室(醫療大樓B1)
影印
2.若當日不需看診,僅申請病歷:門診櫃檯登記→病歷室影印→繳費
*受理時間:週一至週五:
08:00~17:00
隨到隨辦 病歷室 每張20元,第11張起每張5元
住院證明 IC卡、身分證 門診櫃檯窗口列單用印
(現行住院病患)
門診櫃檯 民眾50元
軍人免費
軍人免技測證明書 軍人身分證,須本人親自蒞院辦理 掛號→醫師直接開具免技測證明→門診櫃檯用印→核發 門診 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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