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科聘請醫務行政員1員
公告單位:行政組 公告日期:115年08月13日一、資格:中華民國國籍,未具雙重國籍者。
二、學歷:醫務行政員需高中(含)以上畢業。
三、專長:有工作經驗,具有保全、照顧服務員(看護)、護佐等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四、工作經驗或其他條件:具相關業務經歷並熟悉文書處理作業。
五、試用期間:自到職之日起三個月至經單位考核通過核定正式任用之日止,試用期間相關薪資福利及勞動條件與正職相同,若自到職之日起屆滿三個月,仍未取得正式任用(即未通過考核)者,除另有延長考核約定外,視為無法勝任工作逕予終止勞動契約並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理。
六、聘用時間:自到職之日起算。
七、工作地點:國軍臺中總醫院。
八、薪資:依國軍聘、雇用人員薪給支給要點辦理(月薪新臺幣33,720元),依報到工作日起薪;享勞健保、福利金、年終獎金及服務滿半年以上休假獎金則另行計算給予。
九、 工作時間: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範,配合身心科及病房執勤與輪班,並配合任務需求可彈性調整。
十、 工作內容:
1. 身心科病房工作人員、病人、環境之安全維護。
2. 進出病房人員及各類物品之安全檢查。
3. 執行病人外出檢查、治療及會診期間之戒護任務,輔助醫療之順遂。
4. 執行總院及分院住院病人轉院運送之戒護任務。
5. 協助病人基本日常生活功能管理。
6. 配合醫療團隊共同因應突發之事件。
7. 協助行政庶務處理及長官臨時交辦事項。
十一、 報名截止日期:115年 8 月 25 日,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十二、 本院為全面禁菸及無檳榔醫院,醫院服務時間不得於本院院區內任何場所吸菸及嚼食檳榔。
附註:
一、 請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自傳及履歷表寄至國軍臺中總醫院身心科收,信封註明應徵醫務行政員。
二、應徵資格經審核通過後,另行通知面試、術科(請攜帶身分證備查),若資格不合或資料不齊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三、 聯絡人:身心科許舒涵護理長
四、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五、 電話:(04)23934191轉525487
六、 地址:臺中市太平區中山路2段34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