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子醫學科聘請聘一等放射師1員
公告單位:行政組 公告日期:115年07月02日1.資格:中華民國國籍,未具雙重國籍者。
2.學歷:放射科系畢業(大專)。
3.必要證照:醫事放射師證照。
4.聘用時間:自到職之日起算。
5.試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試用三個月,試用期間須通過考核,考核合格者始予正式聘用。未通過考核者,除另有延長考核約定外,視為無法勝任工作,本院得終止勞動契約,並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理。
6.工作地點:國軍臺中總醫院核子醫學科。
7.薪資:依國軍聘、雇用人員薪給支給要點辦理,依報到工作日起薪,月薪新臺幣41,640元;享勞健保、三節獎金(隨醫院營餘浮動)、年終獎金(依國防部相關規定)及服務滿半年以上休假獎金則另行計算給予。
8.工作時間: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範,配合單位任務需求。
9.工作內容:
(1)核子醫學科各項醫療檢查執行、放射性同位素藥物及檢查相關藥物施打。
(2)放射系實習學生及PGY臨床教學任務。
(3)協助處理核子醫學科行政業務及醫院各式評鑑整備。
(4)核子醫學科輻射防護工作。
(5)長官臨時交辦事項及應付檢查突發狀況。
10.報名期限:115年7月17日截止,履歷請以郵寄方式送達,恕不受理網路投件;郵寄期限以郵戳日期為憑。
11.本院員工如欲轉任報考,請先簽奉單位主管及院部權責長官核可後,並請於報名截止前檢附核准報告及相關資料完成報名,始得參加應試。
附註:
1.請檢附最高學歷證書、醫事放射師證書影本、自傳與履歷表寄至國軍臺中總醫院核子醫學科收,信封註明應徵核醫放射師。
2.應徵資格經審核通過後,另行通知筆試、口試及術科甄試時間(請攜帶身分證及健保卡備查),若資格不合或資料不齊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如須退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敘明並附信封及貼足郵票)。
3.聯絡人:核子醫學科 陳冠宇
4.E-mail:[email protected]。
5.電話:(04)23934191轉525404。
5、地址:臺中市太平區中山路2段348號一樓核子醫學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