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臟內科聘請民聘一等心臟功能室技術員1員
公告單位:行政組 公告日期:114年07月30日應徵條件:
1、資格:中華民國國籍,未具雙重國籍者,並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
2、學歷:放射或護理相關科系專科(含)以上畢業。
3、專長:具放射或護理師級專業證照(有超音波經驗佳)。
4、試用期間:自到職之日起三個月至經單位考核通過核定正式任用之日止,試用期間相關薪資福利及勞動條件與正職相同,若自到職之日起屆滿三個月,仍未取得正式任用(即未通過考核)者,除另有延長考核約定外,視為無法勝任工作逕予終止勞動契約並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理。
5、聘用時間:自到職之日起算
6、薪資:依國軍聘用及雇用人員薪給支給要點辦理,依報到工作日起薪,月薪41,640元;享勞健保、福利金(隨醫院盈餘浮動)、年終獎金(依國防部相關規定) 及服務滿半年以上休假獎金則另行計算給予(視當年度慰休天數)。
7、工作內容: (1)協助心臟功能室各項檢查,包含: EKG、Holter、TM、ABI,及分析Holter資料以利醫師判讀,協助醫師行心臟超音波檢查心臟科會診。(2)協助處理心臟內科檢查室業務(心臟超音波)、心導管室及頸動脈超音波檢查等業務,以達臨床醫療順遂。以及醫療器械之清潔、送消、領消及查核效期,以利各項檢查及手術順利完成。(3)各項檢查,治療之術前準備、術中觀察生命徵象並記錄檢查處置過程、術後交班、帳務處理及用物環境清潔整理。(4)在醫師的指導下須學習心臟超音波檢查必能獨立執行。(5)長官交代事宜以應付檢查是突發狀況。
8、本院員工如欲轉任報考,請先簽奉單位主管及院部權責長官核可後,並請於報名截止前檢附核准報告及相關資料完成報名,始得參加應試。
9、報名截止日期:114年8月7日,採電子郵件或郵寄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附註:
1.請檢附最高學歷證書、執照影本、服務證明書、具有身心障礙者檢附身心障礙手冊、自傳及履歷表,報考人員備妥上述報名資料後,以電子郵件寄至報考單位聯絡人電子信箱或郵寄聯絡地址國軍臺中總醫院心臟內科收,信封註明應徵心臟功能室技術員。。
2.應徵資格經審核通過後,另行通知筆試、術科、口試甄試時間(請攜帶身分證備查),若資格不合或未依公告檢齊相關資料者及條件不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如需退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敘明並附信封及貼足郵票),身心障礙者歡迎參加甄選(請附證明文件),並請報考人員後續請自行至本院官網人事錄取公告是否錄取等相關資訊。
3.聯絡人:心導管室 潘龍發技術長
4.聯絡人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5.聯絡電話:(04)23934191轉525350
6.聯絡地址:臺中市太平區中山路2段348號
7.本院為全面禁菸及無檳榔醫院,醫院服務時間不得於本院院區內任何場所吸菸及嚼食檳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