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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公告

【招標規定】本院招標文件發售作業規定 【Tender Regulations】Regulations for the Sale of Tender Documents of This Institute.

公告單位:資管中心 公告日期:115年09月14日

壹、  本院依政府採購法第29條辦理招標文件發售作業。
貳、  廠商領標方式區分「現場領標」及「電子領標」兩種,作業流程如下:
參、  本作業規定係指本院自辦性及國防採購室下授開標購案。
一、現場領標:
(一) 投標商於招標公告期間至招標訂約組領取「招標文件發售繳費單」。
(二) 投標商領取繳費單後前往主計室出納組完成繳費(財物、勞務及工程類均為新臺幣300元整),主計室開立收據予投標商。
(三) 投標商持收據正本至招標訂約組領取招標文件。
二、電子領標:
(一) 依據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辦理。
(二) 系統使用費:20元(由政府電子採購網收費)
(三) 機關文件費:(由本院訂定並收費)
1.財物及勞務:新台幣200元整。
2.工程:新台幣150元整。
3.部核下授開標案件:
(1)巨額以上:依上述收費標準加成100%。
(2)查核以上未達巨額:依上述收費標準加成75%。
(3)部核以上未達查核:依上述收費標準加成50%。
4.操作上如有任何疑問請洽政府電子採購網客服專線:0800-080-512
三、實施日期:本院自115年10月1日起實施招標文件發售作業。
肆、 如有任何問題可另洽以下專線:
(一) 本院採購小組採購官,電話:(04)23934191#525313、525711
政府電子採購網系統24小時免費客服電話:0800-08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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