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科聘請民聘一等個案管理師1員第2次
公告單位:行政組 公告日期:113年10月04日應徵條件:
1.資格:中華民國國籍,未具雙重國籍者(具身心障礙者證明優先錄用)。
2.學歷:專科(含)以上護理科系畢業,且具護理師證照。
3.專長:
(1)熟悉研究計畫相關業務及Office作業系統。
(2)具良好溝通技巧及協調能力。
4.工作經驗或其他條件:具藥癮戒治服務相關經驗尤佳。
5.聘用時間:自到職之日起三個月至經單位考核通過核定正式任用之日止,試用期間相關薪資福利及勞動條件與正職相同,若自到職日起屆三個月,仍未取得正式任用(即未通過考核者),除另有延長考核約定外,視為無法勝任工作逕予終止勞動契約並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理。
6.工作地點:國軍臺中總醫院、中清分院及其分支機構。
7.薪資:依國軍聘用及雇用人員薪給支給要點辦理,依報到工作日起薪,月薪新臺幣40,410元;享勞健保、醫勤獎金(隨醫院盈餘浮動)、年終獎金(依國防部相關規定)及服務滿半年以上給予休假獎金(視當年度慰休天數另行計算)。
8.工作時間: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範,每日8小時,配合精神科任務需求可彈性調整。
9.工作內容:
(1)負責「藥癮戒治機構及替代治療執行機構」專案。
(2)連繫衛生局、地檢署及相關報表製作。
(3)擔任部分秘書工作。
(4)長官臨時交辦(或調整)事項。
10.報名截止日期:113年10月18日,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11.本院員工如欲轉任報考,請先簽奉單位主管及院部權責長官核可後,並請於報名截止前檢附核准報告及相關資料完成報名,始得參加應試。
附註:
1.請檢附最高學歷證書、執照影本、服務證明書、具有身心障礙者檢附身心障礙手冊、自傳及履歷表寄至國軍臺中總醫院醫療部收,信封註明應徵聘一等個案管理師員。僅接受通信報名,未提供者視同資格不符。
2.應徵資格經審核通過後,另行通知筆試、口試、術科甄試時間(請攜帶身分證及健保卡備查),若資格不合或資料不齊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如需退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敘明並附信封及貼足郵票),身心障礙者歡迎參加甄選(請附證明文件),並請報考人員後續請自行至本院官網人事錄取公告是否錄取等相關資訊。
3.聯絡人:醫療部 吳健瑋先生
4.聯絡人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5.聯絡電話:(04)23934191轉525220
6.聯絡地址:臺中市太平區中山路2段348號
7.本院為全面禁菸及無檳榔醫院,醫院服務時間不得於本院院區內任何場所吸菸及嚼食檳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