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醫科招聘民聘一等居家護理師1員第2次
公告單位:行政組 公告日期:113年09月27日應徵條件:
1.資格:中華民國國籍,未具雙重國籍者。
2.學歷:具專科以上護理助產相關科系學歷。
3.專長:具有護理師證照。
4.工作經驗和其他條件:
(1)具二年以上居家護理師經驗或2年以上內、外科病房、加護病房及急診相關工作執行經驗者優先錄取。
(2)具備安寧緩和護理專業基礎及進階課程證明者尤佳。
(3)曾任一般機構相當經驗或具相關證照者。
5.試用期間:自到職之日起三個月至經單位考核通過核定正式任用之日止,試用期間相關薪資福利及勞動條件與正職相同,若自到職之日起屆滿三個月,仍未取得正式任用(即未通過考核)者,除另有延長考核約定外,視為無法勝任工作逕予終止勞動契約並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理。
6.聘用時間:自到職之日起算。
7.工作地點:國軍臺中總醫院及中清分院、在宅居家個案。
8.薪資:依國軍聘用雇用人員薪給支給要點辦理,依報到工作日起薪,月薪新臺幣40,410元;享勞健保、醫勤獎金(隨醫院盈餘浮動)、年終獎金(依國防部相關規定)及服務滿半年以上給予休假獎金(視當年度慰休天數另行計算)。
9.工作時間:工作時間: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範,配合單位正常工時或輪班及值班,並配合家醫科任務需求可彈性調整。
10工作內容:
(1)執行居家個案管路更換、抽血、異常報告追蹤,醫療及相關臨床作業。
(2)執行在宅急症照護。
(3)執行到身心障礙到宅鑑定和預立醫療。
(4)居家個案資料系統撰寫及上傳。
(5)配合衛生局等相關局處及醫院任務推行。
(6)居家醫療照護相關行政庶務報表統計及行政作業資料彙整。
(7)配合上級長官及單位主管臨時交辦事務推動。
11.報名截止日期:113年10月31日,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12.本院員工如欲轉任報考,請先簽奉單位主管及院部權責長官核可後,並請於報名截止前檢附核准報告及相關資料完成報名,始得參加應試。
附註:
1.請檢附最高學歷證書、執照影本、服務證明書、具有身心障礙者檢附身心障礙手冊、自傳及履歷表寄至國軍臺中總醫院居家護理所收,信封註明應徵「居家護理師」。
2.應徵資格經審核通過後,另行通知筆試、口試、術科甄試時間(請攜帶身分證及健保卡備查),若資格不合或未依公告檢齊相關資料、逾期及條件不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如需退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敘明並附信封及貼足郵票),身心障礙者歡迎參加甄選(請附證明文件,經甄試合格且具身心障礙證明者優先錄用),並請報考人員後續請自行至本院官網人事錄取公告是否錄取等相關資訊。
3.聯絡人:居家護理所 黃秋萍護理師
4.聯絡人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5.聯絡電話:(04)23924006
6.聯絡地址:臺中市太平區中山路2段348號
7.本院為全面禁菸及無檳榔醫院,醫院服務時間不得於本院院區內任何場所吸菸及嚼食檳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