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品組聘請工時行政員1員(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進用)
公告單位:行政組 公告日期:113年09月02日應徵條件:
1.資格:中華民國國籍,未具雙重國籍者。具身心障礙者手冊或證明(需於有效期限內)。
2.學歷:高中職以上。
3.專長:擅長中、英文打字能力尤佳。
4.工作經驗或其他條件:熟悉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作業尤佳。
5.試用期間:自到職之日起三個月至經單位考核通過核定正式任用之日止,試用期間相關薪資福利及勞動條件與正職相同,若自到職之日起屆滿三個月,仍未取得正式任用(即未通過考核)者,除另有延長考核約定外,視為無法勝任工作逕予終止勞動契約並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理。。
6.聘用時間:自到職之日起。
7.工作地點:總院、中清分院及其分支機構。
8.薪資:依報到工作日起薪(時薪:183元);享勞健保;奬金(隨醫院盈餘浮動)。
9.工作時間: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範,配合單位正常工時須輪班,並配合單位科室任務需求。
10.工作內容:(概述,依實際工作內容增減)
(1)管理醫院參與之各學協會相關行政庶務
(2)辦理醫品教育訓練或工作坊。
(3)協助及輔導各單位品管工作執行。
(4)協助各類評鑑督導工作。
(5)一般庶務行政。
(6)長官臨時交辦(或調整)事項。
11.報名截止日期:113年9月23日下午5時,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12.本院員工如欲轉任報考,請先簽奉單位主管及院部權責長官核可後,並請於報名截止前檢附核准報告及相關資料完成報名,始得參加應試。
附註:
1.請檢附最高學歷證書、執照影本、服務證明書、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影本、自傳及履歷表寄至國軍臺中總醫院醫品組收,信封註明應徵「工時行政員」。
2.應徵資格經審核通過後,另行通知筆試、術科(電腦操作)、口試(當日請攜帶身份證正本備查),若資格不合或未依公告檢齊相關資料、逾期及條件不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如需退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敘明並附信封及貼足郵票),身心障礙者歡迎參加甄選(請附證明文件),並請報考人員後續請自行至本院官網人事錄取公告是否錄取等相關資訊。
3.聯絡人:吳健瑋
4.聯絡人電子信箱:chien-wei @803.org.tw
5.聯絡電話:(04)23934191轉525301
6.聯絡地址:臺中市太平區中山路2段348號
7.本院為全面禁菸及無檳榔醫院,醫院服務時間不得於本院院區內任何場所吸菸及嚼食檳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