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劑科聘請工時藥師助理1名
公告單位:行政組 公告日期:112年11月16日應徵條件:
一、資格:中華民國國籍,未具雙重國籍者。
二、學歷:不拘,相關學系畢業者佳。
三、工作經驗或其他條件:
1、 具規劃分析及倉儲管理能力。
2、 具藥衛材管理實務經驗者尤佳。
3、 因業務需求,需搬運重物。
四、試用期間:自到職之日起三個月至經單位考核通過核定正式任用之日止,試用期間相關薪資福利及勞動條件與正職相同(依勞基法規範辦理)。
五、聘用時間:依報到工作日起薪。
六、工作地點:國軍臺中總醫院(臺中市太平區中山路二段348號)
七、薪資及福利:時薪176元,另每月時數滿160小時加給福利獎金4點、180小時8點(點值浮動,三節發放),並含勞健保。
八、 工作時間:本院為適用變形工時單位,工作時間依實際工作任務調配,其餘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範辦理。
九、 工作內容:
1、 處方藥物準備、處方箋管理及環境設備整理。
2、 協助藥師相關事務。
3、 藥品、衛材、處方及各項行政物品搬運、上架等相關庫儲管理。
4、 藥局行政庶務。
5、 長官臨時交辦(或調整)事項。
十、報名截止日期:112年11月19日1730時前,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十一、本院員工如欲轉任報考,請先簽奉單位主管及院部權責長官核可後,並請於報名截止前檢附核准報告及相關資料完成報名,始得參加應試。
附註:
一、 請檢附最高學歷證書、個人履歷表(可含證照、服務證明等)寄至國軍臺中總醫院藥劑科,信封註明應徵藥師助理。
二、應徵資格經審核通過後,另行個別通知,若資格不合或未依公告檢齊相關資料、逾期及條件不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如需退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敘明並附信封及貼足郵票),身心障礙者歡迎參加甄選(請附證明文件),並請報考人員後續請自行至本院官網人事錄取公告是否錄取等相關資訊。若有須詢問歡迎來電洽詢。
三、 考試方式:共同科目、術科、口試,擇合格正取1員,備取1員。
四、 考試地點:國軍臺中總醫院第二會議室及藥庫(臺中市太平區中山路二段348號)
五、 聯絡人:藥劑科 黃威齊藥學官
六、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電話:(04)23934191轉525419
七、 地址:臺中市太平區中山路二段348號
八、 本院為全面禁菸及無檳榔醫院,醫院服務時間不得於本院院區內任何場所吸菸及嚼食檳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