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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教文章

精神疾病簡介

公告單位:資管中心 公告日期:113年01月05日

◎精神疾病:
精神疾病成因可能為環境、遺傳、生物因素等造成,諸如:焦慮症、憂鬱症、身心症、人格違常、適應障礙、老人癡呆症、物質濫用、依賴、思覺失調症…等。罹患精神疾病應即早治療,精神疾病治療包含藥物治療、心理治療、行為治療、環境治療、復健治療等。
◎注意事項:
1.罹患精神疾病並不可恥,應該面對現實,及早就醫接受治療可以讓病情早些得到控制。
2.精神疾病是可以預防、治療的疾病,但其影響的層面很廣,因此不能不注意。。
3.精神疾病需要長期的治療,所以病人和家屬都應該要有耐心、信心、恆心,共同面對治療的過程。
4.避免將壓力、不愉快的心情壓抑,可嘗試找出適合自己紓解壓力的方式,並且尋求幫助。
5.罹患精神疾病的病人並不孤單,「精神衛生法」是保障精神疾病病人權益的法規,醫療團隊亦會提供相關可利用之社會資源與福利政策來協助病人和家屬。

發表出處:國軍臺中總醫院精神科

瀏覽人次:16,470更新日期:113-03-25回前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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