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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招募公告

國軍臺中總醫院中清分院藥師招考公告

發佈單位:行政組 發佈日期:106年10月19日

主  題:中清分院藥事科聘請藥師1員

發佈單位:中清分院藥事科

應徵條件:

  1. 資格:中華民國國籍,未具雙重國籍者。
  2. 學歷:大專院校藥學系畢業。
  3. 專長:具有藥師證書。
  4. 工作經驗或其他條件:具實習指導藥師證書或曾從事臨床藥事服務尤佳。
  5. 試用期間:自到職之日起三個月至經單位考核通過核定正式任用之日止,試用期間相關薪資福利及勞動條件與正職相同(依勞基法規範辦理)。
  6. 聘用時間:自到職之日起算。
  7. 工作地點:國軍臺中總醫院中清分院,並得視需求報備支援、輪調太平總院。
  8. 薪資:依國軍聘、雇用人員薪給支給要點辦理,依報到工作日起薪;享勞健保、福利金、年終獎金及服務滿半年以上休假獎金則另行計算給予。
  9. 工作時間: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範,每日工作8小時或配合輪班,並配合藥局任務需求彈性調整。
  10. 工作內容:調劑、教學、臨床藥事服務、病人衛教、評鑑及藥事行政等各項相關業務。
  11. 報名截止日期:106年10月23日1730前,郵寄以郵戳為憑(含親自送件),逾期恕不受理。
  12. 本院為全面禁菸及無檳榔醫院,醫院服務時間不得於本院院區內任何場所吸菸及嚼食檳榔
  13. 基本條件:須經地區軍醫院或勞保指定醫院完成基本體格檢查。

附註:

  1. 請檢附最1.高學歷證書影本、2.藥師證書影本、3.個人履歷(含自傳)及4.體檢合格證明,寄至國軍臺中總醫院中清分院藥事科收(亦可親自送達),信封註明應徵藥師;未依公告檢齊相關證件、逾期及條件不符者恕不受理。資料繳交地址臺中市北區忠明路500號(國軍臺中總醫院中清分院)
  2. 應徵資格經審核通過後,另行通知筆試、術科、口試。
  3. 考試方式:筆試(70%)與口試(30%)。依筆試、口試換算分數加總後,擇合格正取1員、備取2
  4. 考試日期:106年10月24日0930時。
  5. 考試地點:國軍臺中總醫院中清分院二樓會議室(臺中市北區忠明路500號)
  6. 聯絡人:中清分院藥事科 徐俊生藥師
  7.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8. 聯絡電話:(04)2203-3178 轉分機 525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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