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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問題

  • 病人可電話查詢病情嗎?
    • 病歷資料為個人隱私,電話查詢病歷無法確認病人身份,應避免電話回覆。
    • 對病歷管理人員非醫療專業人員,病人病情查詢須由專業醫療人員回覆
  • 為什麼看急診不能指定醫師?
    病人的問題有時並不單純,為了迅速掌握病人的情況,在急診室時,會先由在急診方面較專門的急診專科醫師先進行急診處置及穩定病況,當緊急處置告一段落,需要會診或是安排住院治療時,我們會尊重您的意願,聯繫您所指定的醫師。
  • 病歷複製本申請如病人本人無法親自申請,應如何辦理?
    申請影印病歷需為本人,若本人無法親自前往申請,須由病人本人填寫「委託書並載明申請病歷影印之意旨及範圍」,由法定代理人、配偶、或親屬攜帶雙方正本證件(如身份證、健保卡),始予受理申辦。
  • 病歷複製本申請手續?
    本院訂有門診及住院申請作業流程:
    • 門診病人申請流程
    • 確認先前問診醫師門診時間後,至掛號室掛號→診間護理員先行確認申請人身份後,申醫師同意影印病歷並依影印頁數鍵入收費單→申請人帶收費單至掛號室繳費後,攜收據至病歷室→病歷室依申請人之繳收據交付病歷影本。
    • 確認先前問診醫師門診時間後,至掛號室掛號→診間護理員先行確認申請人身份後,申醫師同意影印病歷並依影印頁數鍵入收費單→診間護理人員致電病歷室後,病歷室人員至診間取回待印病歷→病歷室人員影印醫師註記之部份,並於病歷影本上註記病歷室管理章→病歷室依申請人之繳收據交付病歷影本。
    • 住院病人申請流程
    • 住院中病人申請影印病歷→護理人員確認病患或委託人身份/醫師同意影印部份→病患或委託人至入出院室繳費(住院中,則由書記入賬)→病歷室人員將影本病歷送回病房。
    • 住院中病人申請影印病歷→護理人員確認病患或委託人身份/醫師同意影印部份→護理站通知病歷室影印病歷→病歷室人員將病歷影本加註病歷管理章→病歷室人員將影本病歷送回病房。
  • 病歷保存年限之相關法規?
    依醫療法第七十條規定,醫療機構之病歷應指定適當場所及人員保管,並至少保存七年。 但未成年者之病歷,至少應保存至成年後七年。
  • 詢問如何預約掛號?
    • 自動掛號機:本院在門診大廳(服務台旁)設有自動掛號機,可辦理當日、預約掛號、住院病患及相關資料查詢,服務時間為24小時。
    • 現場預約─辦理預約掛號時間為上午08:00~11:30,下午13:00~16:00,夜間17:30~20:00,可預約一個月內之診次。但為避免您排隊久候,建議您可多加利用其他方式辦理預約。
    • 電腦語音預約─電腦語音預約開放時間07:00~24:00(電話:04-23930670、23930623、23920791、23930645、23930611、23920787等6線),例假日照常服務,可預約一個月內之診次。您可至服務台處索取門診時刻表,上面都有詳細之掛號說明。
    • 人工電話預約─預約時間為上午08:00~11:30,下午13:00~17:00(電話04-23935741或04-23934191轉525282)可預約一個月內之診次,惟不辦理當日就醫掛號。您可至服務台處索取門診時刻表,上面列有電話及詳細操作說明。
    • 網路預約 ─ 網路預約每天24小時開放,您可預約一個月內之診次,惟不辦理當日就醫掛號。您可至服務台處索取門診時刻表,上面列有網址、e-mail及詳細操作說明。
  • 詢問語音掛號系統使用方式?
    • 電腦語音掛號電話為04-23930670、23930623、23920791、23930645、23930611、23920787等6線,待您撥通之後請依照電話內的說明步驟輸入您的身份、病歷號或身分證字號,輸入完畢請按『#』字鍵,然後再輸入您所>選擇的看診日期與醫師代碼。
    • 您也可以撥人工預約專線電話04-23935741或04-23934191轉525282,可以預約一個月內的診次,我們有專人為您服務。
    • 您可至服務台處索取門診時刻表,上面有各科醫師看診時間及代碼,並附有詳細之掛號說明及其它應注意事項供您參閱。
  • 詢問現場預約掛號地點?
    現場預約掛號請至掛號室或至大廳自動掛號機辦理。
  • 軍人就醫證件未齊(或僅攜帶健保卡就醫)?
    依據國軍衛生單位門(急)診住院作業規定,就醫官兵應憑軍人身份證(或可辨示之有效證件)方得享有就診之各項優惠,健保卡並無法明確辨視您確切的身份(是否已停退役),所以無法受理您以軍人身份掛號,將暫時先以健保身分就醫(若無健保卡以自費辦理),並請您於七天內攜帶收據、健保卡及相關證件至本院掛號室辦理退費。
  • 看診為何要帶身份證或戶口名簿?基本資料健保卡上不是都有了嗎?
    依據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第三條規定,保險對象到特約醫院或診所就醫時,應繳驗保險憑證及國民身分證或其他足以證明身份的證件。所以才需您攜帶身份證或戶口名簿,以便做身份上之核對。
  • 詢問本院院區路線圖?
    • 您可登入本院網站之「 交通指引 」查看。
    • 您可至台中火車站前,搭乘台中客運41號公車至「國軍台中總醫院站」下車即可。
  • 詢問外籍人士如何掛號?應備什麼證件?
    請備妥個人護照、相關就醫憑證(如健保卡)及在台灣聯絡電話及地址至掛號櫃檯掛號即可,如無健保卡則需以自費身分辦理。
  • 已開過門診診斷證明書,應如何補發?
    請出示三個月內開立之診斷證明書正本至服務台辦理,如果正本已經沒有留存或開立時間距今已經超過三個月,則請您循門診就醫流程於診間請醫師重新開立。
  • 急診時未開立診斷證明書,事後應如何申請開立?
    請攜帶身份證、印章(非病患本人請持委託書並附病患本人身份證)至住院室櫃台填寫病歷資料申請書,收件後作業七日再予電話通知取件或郵件(請附郵資)寄發。
  • 申請診斷證明書之流程及所須具備之證件為何?如何申請診斷證明書?
    證明書之申請會因台端之身份不同而有所差異,請問您的身份為何?
    •  軍人身份: 1. 門診:如要申請一般證明請攜帶軍人身分證及健保卡,來院掛號看門診,並於就診時向醫師申請開立,就診完畢後先至批價櫃台批價,再至服務台換取證明書正本,但如果您要申請的是軍方(欲申請停退役用)的診斷證明書則必須要另外備妥乙份單位公函才可開立。」 2. 住院:(1)住院健癒出院官兵一律免出具單位公函,逕自向主治醫師申請開立交病患攜回。 (2)官兵於門診時需開具診斷證明書需出具單位公函辦理。 (3)已出院官兵請單位來函內容述明用途,本院醫勤組承辦人作業完成後再予函覆結案。
    •  民眾身份: 1. 門診:請攜帶個人身分證,來院掛號看門診,於就診時直接向醫師申請開立,就診完畢後先至批價櫃台批價繳費,再憑收據至服務台加蓋證明書之關防。若非病患本人來院申請者,請委託人攜帶個人身分證、病患身分證影本及委託書始可申請,另外注意的是委託人必須要是病患的親屬或配偶才可以代為申請。 2. 住院:(1)住院患者請逕自向病房書記或主治醫師提出申請即可。 (2)出院患者(住院、急診)請攜帶身份證、印章(非病患本人請持委託書及病患本人身份證)至住院室櫃台填寫病歷資料申請書,收件後作業七日再予電話通知取件或郵件(請附郵資)寄發。 (3)門診診斷證明書請洽服務台受理。
瀏覽人次:17,944更新日期:111-07-20回前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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