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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臺中總醫院中清分院營養師招考公告
公告單位:admin 公告日期:114年04月08日主 題:醫務行政室聘請雇二等營養師1員
發佈單位:醫行室
發佈日期:114- 4 -8
應徵條件:
一、資格:中華民國國籍,未具雙重國籍者。
二、學歷:大學食品營養學相關學系以上畢業。
三、專長及證照:營養諮詢、臨床營養、膳食管理、長照營養等,具營養師證照者。
四、工作經驗或其他條件:具糖尿病衛教人員合格證書/糖尿病共同照護網醫事人員認證證書,並熟悉文書處理作業。
五、試用期間:自到職之日起三個月至經單位考核通過核定正式任用之日止,試用期間相關薪資福利及勞動條件與正職相同(依勞基法規範辦理),若自到職之日起屆滿三個月,仍未取得正式任用(即未通過考核)者,除另有延長考核約定外,視為無法勝任工作逕予終止勞動約並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理。
六、聘用時間:自到職之日起算。
七、工作地點:中清分院及其分支機構、總院。
八、薪資:依國軍聘、雇用人員薪給支給要點辦理,依報到工作日起薪,月薪新臺幣35,870元;享勞健保、福利金(隨醫院盈餘浮動)、年終獎金(依國防部相關規定)及服務滿半年以上休假獎金則另行計算給予。
九、 工作時間: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範,每日工作8小時及任務需要輪班,並配合任務需求可彈性調整。
十、 工作內容:
- 門診營養諮詢。
- 住院病人營養照護。
- 洗腎室透析病患營養照護。
- 護理之家住民營養照護。
- PAC(急性後期醫療照護)營養評估。
- 出院準備服務之營養相關業務。
- 門診/住院病人團體衛教
- 院內醫護同仁在職營養教育。
- 社區營養教育(不定期配合社區活動)。
- 行政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十一、 報名截止日期:114年4 月 15日,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附註:
- 請檢附最高學歷證書、執照影本、服務證明書、具有身心障礙者檢附身心障礙手冊、自傳及履歷表寄至國軍臺中總醫院中清分院營養室收,信封註明應徵營養師。
- 應徵資格經審核通過後,另行通知筆試、口試、術科甄試時間(請攜帶身分證及健保卡備查),若資格不合或未依公告檢齊相關資料、逾期及條件不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如需退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敘明並附信封及貼足郵票),身心障礙者歡迎參加甄選(請附證明文件,經甄試合格且具身心障礙證明者優先錄用),並請報考人員後續請自行至本院官網人事錄取公告是否錄取等相關資訊。
- 聯絡人:劉嘉如營養師
-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 電話:(04)22033178轉525099
- 地址:臺中市北區忠明路500號
- 本院為全面禁菸及無檳榔醫院,醫院服務時間不得於本院院區內任何場所吸菸及嚼食檳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