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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部

精神病人居家護理指導

發佈單位:資管中心 發佈日期:111年12月22日

目的:主要是提供病人和家屬身體上、心理上及情緒上的幫助,使病人及其家屬能獲得合乎人性、尊重個人尊嚴的照顧,並協助增進病人的獨立生活與適應能力,進而開發並利用更多的社會資源。

注意事項:

日常生活方面:

協助病人自行照顧自己,從個人衛生習慣的養成開始著手,慢慢教導病人做家事;由少量、簡單開始而逐次增加具複雜性的工作量,藉以培養病人自我照顧的能力,進而鼓勵其參與社會活動。

有些病人可能會變得比較懶散、不積極、能力也會降低,家人要學習接納、鼓勵他,但不可處處為他代勞。這樣,反而會剝奪他重新學習的機會,並養成病人的依賴性。

當病人表現良好時,可給予口頭上的讚賞或實質上的鼓勵,但不可開空頭支票,以免影響病人學習的動機與意願。

服藥方面:

了解病人吃藥的時間、用法及劑量,一定要督促病人按時服藥,並且看著病人服下,確定無藏藥才可離開。

病人的心理需求方面:

可能會出現退化、幼稚的行為,應給予適當的支持、鼓勵與開導,對病人的心理復健有較大的幫助,所以家人的愛心是病人康復的最大力量。

加強病人對於自己病情的認識,重覆的再教育使病人對精神疾病有正確的認知,並以理性來處理自己腦部功能方面的障礙。

主動傾聽,不催促病人回答,適時陪伴病人,增加病人安全感與自信心。

病人出院後,仍需規則地接受門診追蹤治療,由醫師根據病情的變化調整藥物及劑量,精神疾患需要長期的治療,以維持病況的穩定和避免再次發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