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EN
:::

轉診服務流程

服務流程

門診轉診服務所需文件:持轉診單、身分證及健保卡

◎ 流程說明:
轉診病患(出示初診單)→病患直接至2號窗口辦理掛號(轉診有VIP保留號)→服務人員引導病患至診間報到看診(持轉診單、掛號單及健保卡)→依看診流程就醫(診間電腦中侯診清單內,會以紫色標示)→病患就醫診療後,醫師填寫轉診回覆單後,轉交給護理師(轉診承辦人員會至診間收取轉診單)→病患持批價單至批價櫃檯批價→安排檢查、住院或領藥難院。

轉診回覆作業:

◎ 流程說明:

  1. 安排檢查→檢查完成後,三至五天影印相關檢驗報告以郵寄或傳真方式,回覆轉診單、感謝函予原醫療院所→轉診單歸病歷並登入統計報。
  2. 不需安排檢查:七天內郵寄(傳真)轉診單、感謝函予原醫療院所→轉診單歸病歷並登入統計報。
  3. 安排住院→七天內郵寄或傳真方式,回覆轉診單,並告知病患住院及感謝函予原醫療院所→調閱住院病歷→出院後十四天內郵寄出院摘要及感謝函予原醫療院所→轉診單歸病歷並登入統計報。

急診轉診作業流程圖

◎ 流程說明:
病患至急診室→病患持轉診單至急診室掛號→病患持轉診單至診間看診,並將轉診單交予醫師,急診結案。

  1. 安排住院→回覆轉診單並告知病患住院予原醫療院所→出院後逕寄出院摘要及感謝函予原醫療院所→轉診單歸病歷並登入統計報表。
  2. 不用安排住院→回覆急診轉診單及感謝函予原醫療院所→轉診單歸病歷並登入統計報表。
瀏覽人次:7,093更新日期:112-03-26回前頁
瀏覽人次:7,093更新日期:112-03-26回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