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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招募公告

精神科儲備聘請民聘二等職能治療師1員

發佈單位:行政組 發佈日期:110年03月25日

發佈單位:精神科

發佈日期:110-3-25

應徵條件:

1.資格:中華民國國籍,未具雙重國籍者。

2.學歷:職能治療師需學士(含)以上畢業。

3.專長:具有職能治療師專業證照

4.工作經驗或其他條件:具前述專業證書、二年以上工作經驗並熟悉文書處理作業。

5.試用期間:自到職之日起三個月至經單位考核通過核定正式任用之日止,試用期間相關薪資福利及勞動條件與正職相同(依勞基法規範辦理) 。

6.聘用時間:自到職之日起。

7.工作地點:總院、分院及其分支機構。

8.薪資:依報到工作日起薪(月薪新臺幣38,990元);享勞健保、福利金、年終獎金及服務滿半年以上休假獎金則另行計算給予

  1. 工作時間: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範,配合單位正常工時或輪班,並配合(單位名稱)任務需求可彈性調整。

10.工作內容:(概述,依實際工作內容增減)

(1)急性病房病人功能評估及職能治療活動。

(2)門診身心障礙鑑定、門診職業諮詢評估。

(3)長官臨時交辦 (或調整) 事項、其他行政業務。

報名截止日期:110年3月31日,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附註:

1.請檢附最高學歷證書、執照影本、服務證明書、具有身心障礙者檢附身心障礙手冊、自傳及履歷表寄至國軍臺中總醫院精神科收,信封註明應徵職能治療師。

2.應徵資格經審核通過後,另行通知筆試、術科、口試。

3.聯絡人:精神科職能治療師 鄭斐堯

4.聯絡人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5.聯絡電話:(04)23934191轉525390

6.聯絡地址:臺中市太平區中山路2段348號

7.本院為全面禁菸及無檳榔醫院,醫院服務時間不得於本院院區內任何場所吸菸及嚼食檳榔

瀏覽人次:4,865更新日期:110-03-25回前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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