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EN
:::
人事招募公告

內科部儲備聘請民聘一等呼吸治療師1員

發佈單位:行政組 發佈日期:111年01月03日

發佈單位:內科部

發佈日期:111-01-03

應徵條件:

1.資格:中華民國國籍,未具雙重國籍者。

2.學歷:各大學醫學院呼吸治療學系畢業。

3.專長:具呼吸治療師證書。

4.工作經驗或其他條件:具有呼吸治療相關臨床經驗及ACLS證明,並熟悉文書處理作業。

5.試用期間:自到職之日起三個月至經單位考核通過核定正式任用之日止,試用期間相關薪資福利及勞動條件與正職相同(依勞基法規範辦理)。

6.聘用時間:自到職之日起。

7.工作地點:總院、中清分院及其分支機構。

8.薪資:依報到工作日起薪(37,315元/月);享勞健保、福利金、年終獎金及服務滿半年以上休假獎金則另行計算給予。

9.工作時間: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範,配合單位正常工時及輪班,並配合內科部任務需求可彈性調整。

10.工作內容:(依實際工作內容增減)

(1)呼吸治療。

(2)門住診肺復原治療。

(3)支援中清分院呼吸治療業務。

(4)星期六輪班。

(5)呼吸器檢整。

(6)居家呼吸器訪視。

(7)教學及評鑑任務需求

(8)長官臨時交辦 (或調整) 事項。

11.報名截止日期:111年1月28日,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附註:

1.請檢附最高學歷證書、呼吸治療師證書影本、身分證影本、服務證明書、具有身心障礙者檢附身心障礙手冊、自傳及履歷表寄至國軍臺中總醫院內科部收,信封註明應徵民聘呼吸治療師。

2.應徵資格經審核通過後,本院另行通知筆試、口試時間;另請報考人員後續請自行至本院官網人事錄取公告是否錄取等相關資訊。

3.聯絡人:內科部 陳素卉小姐

4.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5.電話:(04)23933379

6.地址:臺中市太平區中山路2段348號

7.本院為全面禁菸及無檳榔醫院,醫院服務時間不得於本院院區內任何場所吸菸及嚼食檳榔

瀏覽人次:4,906更新日期:111-01-03回前頁
瀏覽人次:4,906更新日期:111-01-03回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