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勤組聘請民聘一等社工師1員
公告單位:行政組 公告日期:112年10月30日應徵條件:
一、資格:中華民國國籍,未具雙重國籍者。
二、學歷:大學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畢業者。
三、 專長:除符合資格條件外並具社會工作師證照者。
四、工作經驗或其他條件:具①醫院社會工作相關經驗一年以上②安寧療護共照服務資格為佳③志工管理經驗者佳並熟悉文書處理作業。
五、試用期間:自到職之日起三個月至經單位考核通過核定正式任用之日止,試用期間相關薪資福利及勞動條件與正職相同(依勞基法規範辦理)。
六、聘用時間:自到職之日起算。
七、工作地點:總院、中清分院及其分支機構。
八、 薪資:依國軍聘用及雇用人員薪給支給要點辦理,月薪臺幣薪38,830元,依報到工作日起薪;享勞健保、福利金、年終獎金及服務滿半年以上休假獎金則另行計算給予。
九、 工作時間: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範,每日工作8小時及任務需要輪班,並配合醫勤組任務需求可彈性調整。
十、 工作內容:
1.醫務社會工作臨床服務。
2.志願服務行政工作。
3.醫務社會行政工作。
4.臨時交辦事項。
5.長官臨時交辦 (或調整) 事項。
十一、 報名截止日期:112年11月17日,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附註:
一、 報名方式:請檢附最高學歷證書、執照影本、服務證明書、具有身心障礙者檢附身心障礙手冊、自傳及履歷表寄至國軍臺中總醫院醫勤組社工室收,信封註明應徵民聘一等社工師。
二、應徵資格經審核通過後,另行通知筆試、口試、術科甄試時間(請攜帶身分證及健保卡備查),若資格不合或資料不齊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如需退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敘明並附信封及貼足郵票),身心障礙者歡迎參加甄選(請附證明文件),並請報考人員後續請自行至本院官網人事錄取公告是否錄取等相關資訊。本院員工如欲轉任報考,請先簽奉單位主管及院部權責長官核可後,並於報名截止前檢附核准報告及相關資料完成報名,始得參加應試。
三、 聯絡人:醫勤組社工室張芷瑋社工師
四、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五、 電話:(04)239341915轉525213
六、 地址:臺中市太平區中山路2段348號
七、 本院為全面禁菸及無檳榔醫院,醫院服務時間不得於本院院區內任何場所吸菸及嚼食檳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