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勤組聘請工時醫務行政員1員(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進用)
公告單位:行政組 公告日期:114年01月10日應徵條件:
1.資格:中華民國國籍,未具雙重國籍者,具身心障礙者手冊或證明(需於有效期限內)。
2.學歷:高中職(含)以上,醫管相關科系畢業尤佳。
3.專長:擅長中、英文打字能力,且中文打字速度1分鐘內需達40字(含)以上,並熟悉Office作業系統。
4.工作經驗或其他條件:具醫院櫃檯服務經驗尤佳。
5.試用期間:自到職之日起三個月至經單位考核通過核定正式任用之日止,試用期間相關薪資福利及勞動條件與正職相同(依勞基法規範辦理),若自到職之日起屆滿三個月,仍未取得正式任用(即未通過考核)者,除另有延長考核約定外,視為無法勝任工作逕予終止勞動約並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理。
6.聘用時間:自到職之日起算。
7.工作地點:總院。
8.薪資:依報到工作日起薪,並依本院行政人員第1級聘用,時薪為190元。
9.工作時間:依勞動基準法規範,每日工作8小時,配合醫勤組任務需求可彈性調整。
10.工作內容:
(1)掛號、批價、出入院作業、各類表單及相關報表處理。
(2)長官臨時交辦 (或調整) 事項。
11. 報名截止日期:114年1月20日,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附註:
1.請檢附最高學歷證書、執照影本、服務證明書、具有身心障礙者檢附身心障礙手冊、自傳及履歷表寄至國軍臺中總醫院醫勤組收,信封註明應徵醫務行政員。
2.應徵資格經審核通過後,另行通知筆試、口試、術科甄試時間(請攜帶身分證備查),若資格不合或未依公告檢齊相關資料、逾期及條件不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如需退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敘明並附信封及貼足郵票),身心障礙者歡迎參加甄選(請附證明文件,經甄試合格且具身心障礙證明者優先錄用),並請報考人員後續請自行至本院官網人事錄取公告是否錄取等相關資訊。
3.聯絡人:醫勤組范聿緯先生
4.聯絡人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5.聯絡電話:(04)23934191轉525279
6.聯絡地址:臺中市太平區中山路2段348號
7.本院為全面禁菸及無檳榔醫院,醫院服務時間不得於本院院區內任何場所吸菸及嚼食檳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