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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招募公告
臨床檢驗毒物中心聘請編制內聘三等副主任1員
公告單位:資管中心 公告日期:109年03月30日主 題:臨床檢驗毒物中心聘請編制內聘三等副主任1員
發佈單位:檢驗科
應徵條件:
資格:具中華民國國籍、在臺、澎、金、馬地區設有戶籍之非現役軍人身分且不具雙重國籍。
學歷:大專以上(含)醫事技術相關科系畢業。
專長:具醫事檢驗師證書。
工作經驗或其他條件:
- 具有博士學位,主修分析化學或其他相關之自然科學,且具一年以上之毒物檢驗實務經驗。
- 具有碩士學位,其大專或研究所主修分析化學或其他相關之自然科學,且具三年以上之毒物檢驗實務經驗。
- 大學或專科學校化學或其他相關自然科學之科系畢業,且具五年以上之毒物檢驗實務經驗。
試用期間:自到職之日起三個月至經單位考核通過核定正式任用之日止,試用期間相關薪資福利及勞動條件與正職相同(依勞基法規範辦理) 。
聘用時間:自到職之日起算。
工作地點:總院毒物中心(須配合輪調)。
薪資:依國軍聘用及雇用人員薪給支給要點規定敘薪、享勞健保、福利金、年終獎金及服務滿半年以上休假獎金則另行計算給予。
工作時間: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範,配合單位輪班,並配合檢驗科任務需求可彈性調整。
工作內容:(概述,依實際工作內容增減)
- 擔任毒物機構負責人
- 毒物檢驗方法建立與督導相關業務。
- 檢體去識別化工作。
- 試劑耗材請領等行政文書作業。
- 長官臨時交辦事項。
報名截止日期:109年04月10日,採通信報名,郵寄以郵戳為憑,信封註明應徵檢驗科毒物室聘三等副主任,逾期或報名資料未繳交齊全,視同資格不符,恕不受理及報名資料不退件。
附註:
請檢附彩色1吋照片乙張、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相關證書影本、身心障礙或原住民同胞請檢附身心障礙證明或戶籍謄本、持國外學歷者請另行檢附教育部學歷認定證明文件、自傳及履歷表寄至國軍臺中總醫院檢驗科收。
應徵資格經審核通過後,另行通知筆試、口試。
聯絡人:檢驗科 吳健瑋組長
聯絡人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聯絡電話:(04)23934191轉525397、0961525906
聯絡地址:臺中市太平區中山路2段348號
本院為全面禁菸及無檳榔醫院,醫院服務時間不得於本院院區內任何場所吸菸及嚼食檳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