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鼻喉科儲備聘請民雇一等秘書第2次
公告單位:行政組 公告日期:112年10月02日應徵條件:
1.資格:中華民國國籍,未具雙重國籍者。
2.學歷:具備大專院校(含)以上畢業。
3.專長:文書資料處理、熟稔電腦作業系統office。
4.工作經驗或其他條件:具醫院或醫療相關產業3年以上經驗,曾執行中央政府機關研究計畫(如國科會、經濟部、衛福部、中研院)之經驗。
5.試用期間:自到職之日起三個月至經單位考核通過核定正式任用之日止,試用期間相關薪資福利及勞動條件與正職相同(依勞基法規範辦理)。
6.聘用時間:自到職之日起算。
7.工作地點:國軍臺中總醫院、中清分院及其分支機構。
8.薪資:依國軍聘、雇用人員薪給支給要點辦理(月薪新臺幣31,450元),依報到工作日起薪;享勞健保、福利金、年終獎金及服務滿半年以上休假獎金則另行計算給予。
9.工作時間: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範,每日工作8小時或配合輪班,並配合耳鼻喉科、眼科及復健科任務需求可彈性調整。
10.工作內容:科內醫師班表及門診管理、細胞療法相關事務處理、住院病人聯繫、整理紙本資料文件、協助科內行政及文書業務、醫藥衛材申請及核銷作業、協助科內儀器操作、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11.報名截止日期:112年10月12日,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12.本院員工如欲轉任報考,請先簽奉單位主管及院部權責長官核可後,並請於報名截止前檢附核准報告及相關資料完成報名,始得參加應試。
附註:
1.請檢附最高學歷證書、執照影本、服務證明書、具有身心障礙者檢附身心障礙手冊、自傳及履歷表寄至國軍臺中總醫院耳鼻喉科收,信封註明應徵秘書。
2.應徵資格經書面審核通過後,擇優另行通知面試、術科甄試時間(請攜帶身分證及健保卡備查),若資格不合、資料不齊或書面審查不符合需求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如需退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敘明並附信封及貼足郵票),身心障礙者歡迎參加甄選(請附證明文件),並請報考人員後續請自行至本院官網人事錄取公告是否錄取等相關資訊。
3.聯絡人:李桂蘭聽力師
4.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5.電話:(04)2393-4191轉525407
6.地址:臺中市太平區中山路2段348號
7.本院為全面禁菸及無檳榔醫院,醫院服務時間不得於本院院區內任何場所吸菸及嚼食檳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