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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招募公告

精神科儲備聘請民聘一等社會工作師1員

公告單位:行政組 公告日期:112年01月18日

應徵條件:

1.資格:中華民國國籍,未具雙重國籍者。

2.學歷:社會工作師需學士(含)以上畢業。

3.專長:具有社會工作師專業證照。

4.工作經驗或其他條件:具前述專業證書、相關業務經歷並熟悉文書處理作業。

5.試用期間:自到職之日起三個月至經單位考核通過核定正式任用之日止,試用期間相關薪資福利及勞動條件與正職相同(依勞基法規範辦理)

6.聘用時間:自到職之日起算。

7.工作地點:總院、中清分院及其分支機構。

8.薪資:依報到工作日起薪(月薪新臺幣38,830元);享勞健保、福利金、年終獎金及服務滿半年以上休假獎金則另行計算給予。

9.工作時間: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範,配合單位正常工時或輪班,並配合精神科任務需求可彈性調整。

10. 工作內容:(概述,依實際工作內容增減)

(1)門診、急性病房病人社心評估、家族治療及兒童發展聯合評估等。

(2)身心障礙鑑定。

(3)長官臨時交辦 (或調整) 事項。

11.報名截止日期:112年2月10日,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附註:

1.請檢附最高學歷證書、執照影本、服務證明書、具有身心障礙者檢附身心障礙手冊、自傳及履歷表寄至國軍臺中總醫院精神科收,信封註明應徵社會工作師。

2.應徵資格經審核通過後,另行通知筆試、口試、術科(請攜帶身分證備查)並請報考人員後續請自行至本院官網人事錄取公告是否錄取等相關資訊。

3.聯絡人:精神科社工師黃淑凰小姐

4.聯絡人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5.聯絡電話:(04)2393-3488或2392-6626

6.聯絡地址:臺中市太平區中山路2段348號(精神科)

7.本院為全面禁菸及無檳榔醫院,醫院服務時間不得於本院院區內任何場所吸菸及嚼食檳榔

瀏覽人次:5,693更新日期:112-01-18回前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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