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經內科招聘民聘三等主治醫師1員
公告單位:行政組 公告日期:114年06月02日應徵條件:
1.資格:中華民國國籍,未具雙重國籍者。
2.學歷:各大醫學院醫學系畢業。
3.專長:具備醫師證書、神經專科醫師證書。
4.試用期間:自到職之日起三個月至經單位考核通過核定正式任用之日止,試用期間相關薪資福利及勞動條件與正職相同,若自到職之日起屆滿三個月,仍未取得正式任用(即未通過考核)者,除另有延長考核約定外,視為無法勝任工作逕予終止勞動契約並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理。
5.工作地點:國軍臺中總醫院、中清分院及其分支機構。
6.聘用時間:自到職之日起算。
7.薪資:依國軍聘用及雇用人員薪給支給要點辦理,月薪 46,770元,依報到工作日起薪;享勞健保、福利金(隨醫院盈餘浮動)、年終獎金(依國防部相關規定)及服務滿半年以上休假獎金則另行計算給予(視當年度慰休天數)。
8.工作時間:依本院醫師作業相關規範及配合值班,任務需求可彈性調整。
9.工作內容:(概述)
(1)神經內科相關診療及檢查業務。
(2)神經內科住院相關業務。
(3)內科部主治醫師值班及神內值班。
(4)急重症查核相關條文。
(5)神內病人居家訪視。
(6)長官臨時交辦或調整事項。
10.報名日期:114年6月6日,採網路報名,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11.本院員工如欲轉任報考,請先簽奉單位主管及院部權責長官核可後,並請於報名截止前檢附核准報告及相關資料完成報名,始得參加應試。
12.支領退休俸(金)之軍公教人員如錄取,應依「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及「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等相關規定辦理。
附註:
1.請檢附最高學歷證書、相關執照影本、服務證明書、具有身心障礙者檢附身心障礙手冊、
自傳及履歷表,前述資料備妥後,以電子郵件寄送至報考單位承辦人電子信箱,註明「神經內科醫師」。
2.應徵資格經審核通過後,另行通知口試甄試時間(請攜帶身分證及健保卡備查),若資格不合或未依公告檢齊相關資料、逾期及條件不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如需退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敘明並附信封及貼足郵票),身心障礙者歡迎參加甄選(請附證明文件),並請報考人員後續自行至本院官網人事錄取公告查檢是否錄取等相關資訊。
3.聯絡人:醫療部參謀官、內科部陳素卉小姐
4.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5.電話:(04)23933379
6.地址:臺中市太平區中山路2段348號
7.本院為全面禁菸及無檳榔醫院,醫院服務時間不得於本院院區內任何場
所吸菸及嚼食檳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