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理檢驗科聘請民雇二等醫事檢驗師1員
公告單位:行政組 公告日期:112年05月30日1.資格:中華民國國籍,未具雙重國籍者。
2.學歷:專科(含)以上學歷醫事檢驗相關學系畢業。
3.專長:具醫事檢驗師證書,病理組織經驗及評鑑經驗,具有合格細胞醫檢書者尤佳。
4.試用期間:自到職之日起三個月至經單位考核通過核定正式任用之日止,試用期間相關薪資福利及勞動條件與正職相同(依勞基法規範辦理) 。
5.聘用時間:自到職之日起算
6.工作地點:國軍臺中總醫院、中清分院及其分支機構。
7.薪資:依國軍聘、雇用人員薪給支給要點辧理,依報到工作日起薪,月薪新臺幣34,470元;享勞健保、福利金、年終獎金及服務滿半年以上休假奬金則另行計算給予。
8.工作時間: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範,配合單位正常排班,並配合病理檢驗科任務需求。
9.工作內容:
(1) 外科病理檢驗業務(檢體檢切、包埋、切片、染色…等)。
(2) 細胞病理檢驗業務(細胞學檢體操作、婦科抹片及細胞學閱片…等)。
(3) 行政文書工作。
(4) 長官臨時交辦或調整事項。
10.報名截止日期:112年6月14 日,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本院員工如欲轉任報考,請先簽奉單位主管及院部權責長官核可後,並請於報名截止前檢附核准報告及相關資料完成報名,始得參加應試。
附註:
1.請檢附最高學歷證書、醫事檢驗師證書影本、細胞醫檢師證書影本、具有身心障礙者檢附身心障礙手冊、自傳及履歷表寄至國軍臺中總醫院病理檢驗科收,信封註明應徵醫事檢驗師。
2.應徵資格經審核通過後,另行通知筆試、口試、術科(請攜帶身分證及健保卡備查),若資格不合或資料不齊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如需退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敘明並附信封及貼足郵票)並請報考人員後續請自行至本院官網人事錄取公告是否錄取等相關資訊。
3.聯絡人:病理檢驗科 吳富誠 組長
4.聯絡人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5.聯絡電話:(04)23934191轉525397
6.聯絡地址:臺中市太平區中山路2段348號 病理檢驗科
7.本院為全面禁菸及無檳榔醫院,醫院服務時間不得於本院院區內任何場所吸菸及嚼食檳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