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醫科聘請民聘一等第一年住院醫師乙員
公告單位:行政組 公告日期:114年02月26日應徵條件:
1.資格:中華民國國籍,未具雙重國籍者。
2.學歷:大學(含以上)畢業,畢業後一般醫學(PGY)完訓(114年7月前)。
3.專長: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醫師」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醫師」專門職業證書者。
4.工作經驗或其他條件:具(前述專業證書、相關業務經歷)並熟悉文書處理作業。
5.試用期間:自到職之日起三個月至經單位考核通過核定正式任用之日止,試用期間相關薪資福利及勞動條件與正職相同,若自到職之日起屆滿三個月,仍未取得正式任用(即未通過考核)者,除另有延長考核約定外,視為無法勝任工作逕予終止勞動契約並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理。
6.聘用時間:自到職之日起算至117年07月31日止(依實際到職日起算至3年完訓為限)。
工作地點:總院、中清分院、居家護理所、護理之家、成功嶺門診。
7.薪資:依國軍聘用及雇用人員薪給支給要點辦理,依報到工作日起薪,月薪新台幣40﹐410元享勞健保、福利金(隨醫院盈餘浮動)、年終獎金(依國防部相關規定)及服務滿半年以上休假獎金則視當年度慰休天數另行計算。
8.工作時間: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範,配合單位正常工時或輪班,並配合家醫科任務需求可彈性調整。
9.工作內容:
(1)家醫科住院醫師、臨床、居家訪視及體檢業務。
(2)長官臨時交辦 (或調整) 事項。
10.報名截止日期:114年03月07日,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附註:
1.請檢附履歷表(內含簡歷、自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大學成績單、醫師證書、畢業後一般醫學(PGY)完訓證明、執照影本、服務證明書、具有身心障礙者檢附身心障礙手冊,以上資料均請用A4(直式列印)影印,依序裝訂。寄至國軍臺中總醫院家醫科收,信封註明應徵家醫科第一年住院醫師。
2.應徵資格經審核通過後,另行通知筆試、口試甄試時間(請攜帶身分證備查),若資格不合或資料不齊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如需退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敘明並附信封及貼足郵票),身心障礙者歡迎參加甄選(請附證明文件),並請報考人員後續請自行至本院官網人事錄取公告是否錄取等相關資訊。
3.聯絡人:家醫科李蕙芳小姐
4.聯絡人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5.聯絡電話:(04)23934191轉525493
6.聯絡地址:臺中市太平區中山路2段348號
7.本院為全面禁菸及無檳榔醫院,醫院服務時間不得於本院院區內任何場所吸菸及嚼食檳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