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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公告

復健科第三次聘請民聘二等語言治療師 1員

公告單位:行政組 公告日期:109年04月17日

主  題:復健科第三次聘請民聘二等語言治療師 1員

發佈單位:復健科

應徵條件:

資格:中華民國國籍,未具雙重國籍者。

學歷:大學(專)語言治療科系以上畢業。

專長:具有語言治療師專業證書。

工作經驗或其他條件:具語言治療臨床經驗並熟悉文書處理作業。

試用期間:自到職之日起三個月至經單位考核通過核定正式任用之日止,試用期間相關薪資福利及勞動條件與正職相同(依勞基法規範辦理) 。

聘用時間:自到職之日起算。

薪資:依報到工作日38,990元;享勞健保、福利金、年終獎金及服務滿半年以上休假獎金則另行計算給予

工作時間: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範,配合單位正常工時或輪班,並配合復健科任務需求可彈性調整。

工作內容:

  1. 執行總院急性後期照護(PAC)及一般住院語言治療相關業務。
  2. 總院門診語言治療相關業務。
  3. 長官臨時交辦 (或調整) 事項。

報名截止日期:109年5月29日,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附註:

請檢附最高學歷證書、執照影本、服務證明書、具有身心障礙者檢附身心障礙手冊、自傳及履歷表寄至國軍臺中總醫院復健科收,信封註明應徵民聘二等語言治療師。

應徵資格經審核通過後,另行通知筆試、術科、口試;經甄試合格且具身心障礙證明者優先錄用

聯絡人:國軍臺中總醫院復健科 周明賢主任

聯絡人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聯絡電話:(04)23934191轉525387 / 0961525870

聯絡地址:臺中市太平區中山路2段348號

本院為全面禁菸及無檳榔醫院,醫院服務時間不得於本院院區內任何場所吸菸及嚼食檳榔

 

瀏覽人次:11,354更新日期:109-04-17回前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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